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招考岗位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到指定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才能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gdzj.lss.gov.cn网站上公布。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通过招考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三)本方案由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