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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3-7-21 16:11:47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佣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投诉受理部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人事监督科,电话:23338378。

八、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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