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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东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8-3 14:52:14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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