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示7天。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人事科706室,电话:23338306),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7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华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333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