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条件要求,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核范围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和心态,是否与该岗位提供的条件相适应及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构成。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拟选调对象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2、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先后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公示人选,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