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招聘职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 业
学历、学位
招聘对象
其他条件
医师
1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医师
1
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社会人员
具有医师以上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药士
1
药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药士以上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农艺师
1
生物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具有助理农艺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食品质检师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
具有国家级高级营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