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福利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招聘职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对象
其他条件
特殊教育教师
2
音乐学类
全日制音乐学院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5
师范教育类
本科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护士
6
护理学
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相应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康复治疗师
3
康复治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药剂师
1
药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须具有药师职业资格。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