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白坭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