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党务知识、公文写作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为5:1。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为1:1。
(三)体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对拟聘用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试用期合格的,由街道与其正式签定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