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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3-10-23 13:51:26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果出现不同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查询。

咨询电话:22830733;联系人:黄小姐。

附件:

1. 东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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