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现对以下通过面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应聘人姓名
应聘职位
面试成绩
体检结果
复审结果
1
余 洋
工程项目助理
87.8
合格
合格
2
陈卫彬
工程助理
86.4
合格
合格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三办公区520室;联系电话:8821189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