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体检现场请考生关闭手机。
(三)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注意空腹抽血。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颁布)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体检结果将于11月4日(星期一)在深圳水务网(网址:http://www.szwrb.gov.cn)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考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深圳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29日
深圳公务员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