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0-11-24 10:05:05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加盖教务部门的成绩单,小1寸近照4张,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邮寄到我处。
接收程序按照考试考核(包括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心理素质检测、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程序进行。考试考核和体检拟定于2010年2月份,统一集中在我校进行。参加考试人选由我处经过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本人。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干部处)
联系电话:020― 82335225
传 真:020―82335051
邮 编:510663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