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甘肃省委组织部同意,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9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管理类岗位9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法律、经济、文学等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科级及科级以下职务。
4。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5年以上工作经历,较强的公文写作水平。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5日—20日(上午9:0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9号,省人大机关办公大楼330房间。
3。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确认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10月23日在省人大机关办公大楼330房间统一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时间10月27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5:00-17:30公文写作),考试地点设在省人大机关二楼大会议厅。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占60%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誜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组织考察
按照知识测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在体检、考察环节被淘汰的缺额,从高分依次递补选用。
(五)研究决定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机关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党组决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1—8771141
8771200(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931—8771142
0931—8771143
联系人:胡欣 李汀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