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我区党、政机关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各1名,共4名。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从事文秘(文字)工作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文秘(文字)工作三年以上,并熟练掌握运用电脑办公能力;
4、必须是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年龄在35岁左右;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2012年11月14日至16日(共3天)为报名时间,报名人员(本人或委托别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安宁区人社局(215房间)报名,经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11月21—11月23日(共3天)领取《准考证》。选调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20人以上参选)。联系人:崔义东、高毅;联系电话:0931—7666176、0931—217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