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符合拟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由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考察前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相应学历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国家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者正式录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初聘单位,违约者承担相应责任。
十、实施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金昌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招聘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gansu.gov.cn
监督电话:金 昌 市 纪 委(监察局):0935-8319822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2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