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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人事网 2009-12-2 18:27:29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4065)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目前普高在校生6200余人,现设有17个专业,28个专业方向。

    现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市人事局下达的2009年度下半年增人计划,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共19名。 

    一、公开招聘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部门及岗位

专业及研究方向

人数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机电系教师岗

电气自动化技术等相关专业

1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相关企业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讯及信息技术、电子应用技术方向)等相关专业

2

汽车检测与维修等相关专业

2

机电一体化(数控)等相关专业

2

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等相关专业

1

经济贸易系教师岗

商务经济与代理(会展、商务策划方向)等相关专业

2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1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管理系教师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地铁运营管理方向)等相关专业

1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物流管理等相关专业

2

计算机系教师岗

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

1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

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  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双师型”

教师优先。

 

艺术设计系教师岗

艺术设计(装潢设计)等相关专业

1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

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动漫等相关专业

1

校医务室医生岗

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

1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医师执业资格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有高校校医工作经历优先。

行政管理岗

专业不限

1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岁;

2、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注:具有广州市户口,业绩条件特别优秀者或学院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注:《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未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一般应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2009年12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办法:应聘者在“广州人事网”、“广州科学技术协会网”或“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下载表格填写,并于报名期限内直接送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及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及个人成就资料等;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收集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学科教学及管理岗位综合能力测试;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办法:

    1、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试讲。试讲成绩采用百分制。应聘教师岗者对应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进行试讲,试讲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打分。

    3、面试/试讲时间:2009年12月22日。

    4、参加面试/试讲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四、考核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试讲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分数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由面试/试讲成绩(占70%)+考核成绩(占30%)来确定,且综合测评分数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科学技术协会网”和“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享受学院现职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村电信旁)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84567822    84567618

    联系人:何老师    姚老师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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