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情况: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和清远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联系电话,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0763-3363223(联系人:李丽芳);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0763-5383966(联系人:余智昕)
十、薪酬待遇:
一经聘用,按所聘岗位国家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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