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候选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结合其体检与考察结果,由党委会议审定,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公告和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包含本数,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即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3年以上”指3年或3年以上。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2012年7月前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网址(http://211.66.88.6/rczp/)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302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30949
(四)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1号楼3楼,可乘B11路、54路、89路、503路公交车到瑞心苑站下车即到。
附件:
1、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岗位信息(第三次).xls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