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以报名,通过邮寄方式将简历等投递到我校,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二)笔试
1、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实习指导教师及汽车车身修复专业教师、城市轨道管理专业教师、燃气专业教师等三个紧缺岗位可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本专业基本知识范围及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念)进行测试。笔试地点为: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嘉禾校区(笔试时间初定在201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3、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笔试成绩。
(三)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范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说课)两个环节。
2、面谈和试教(说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3、面谈和试教(说课)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
5、面试地点在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嘉禾校区。省外高校的应聘者面试成功并签订录取协议的人员按学校差旅费标准由学校支付来回路费;面试成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来我校工作的不予报销路费;面试不成功者按学校差旅费标准由学校付单程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