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内容: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课程讲授,应聘人员应选择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自备课件、进行试讲,试讲完毕接受面试;
5.考试评委:考试评委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人员组成,于考试前一天确定各组评委人选,每组评委5人;
6.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平均成绩为评委打分总和除以评委人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试讲平均成绩×60%+面试平均成绩×4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
7.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附件: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