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办法
由我校组织笔试、试教(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占总成绩分40%):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笔试采取委托命题,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试讲(面试)(占总成绩分60%):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参照招考公务员的结构化考试模式进行试讲(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三)体检
体检对象为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教师任职资格体检标准进行。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考察组就通过考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聘用和待遇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清远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虞天程电话:0763-355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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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