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
按照合肥市规定公开招考,进行合同管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在岗期间,与本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如“建工系-张三-工程管理-博士-北京大学”,通过发电子邮件(rsc@hfuu.edu.cn)的方式进行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
因简历较多,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发送简历,无需寄纸质简历。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交各单位遴选。
3、遴选
教师、实验岗位遴选环节包括:面试、试讲(实验操作)、学院考核专家组综合考察、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政审、公示等。
4、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学院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群道李毓司靖宇
联系电话:0551—621580780551—62158081
传真:0551—62158081
学院网址:http://www.hfuu.edu.cn
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人事处508室
邮编:230601
合肥学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