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
(四)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岗位候选人学校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规定组织体检和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经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出现上述情况后,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总分在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递补的岗位,则该岗位空缺。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受报名处理。
(三)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大道北963号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3楼。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