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
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及体检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聘用制教职工一览表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