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拟聘人选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中山幼儿园办公室:0754-88731199;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1. 汕头市中山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doc
2. 汕头市中山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汕头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