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妇联办公室组织。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人选
按人员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妇联组织实施,由市妇联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妇女网(http://stwm.shantou.gov.cn)
联系电话:0754-88562285(汕头市妇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529965(汕头市妇联纪检组)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