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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华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及学生政工干部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7-2 8:59:55


(四)体检
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 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 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就业协议,待聘用人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3 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通过学位答辩)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学历及学位者,以及已办理暂缓就业,能够在2013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查询。本次招考过程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和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032(学生工作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236(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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