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聘用为县城中学教师,并给予生活补助金3万元,按服务合同每年5000元逐年发放。
大埔县监察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34901。
本方案解释权归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联系人:刘秀球(县人社局) 电话:0753-5555239
刘晓红(县教育局) 电话:0753-5525660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埔县教育局
附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