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考察
学校考察组对拟聘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招聘条件要求的CET4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或以上,CET6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或以上。
(三)本公告及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即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指35周岁或以下。
(四)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