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2009年机要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
一、贵州省2009年机要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定于2009年5月24日在贵州师范大学进行。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5月23日10:00—17:00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冠洲宾馆(贵阳市市南路省委冠洲桥头)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考生须认真阅读《面试准考证》上“应试人员面试须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四、如某职位面试当日参加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可继续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
五、参加体检人员按职位招录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
七、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中央关于机要人员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按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九、录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2009 年5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