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试用(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我单位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本部门和拟遴选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为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2014年1月底前)
试用期满,由我单位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二次开发”工作
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联 系 人:陈恩钰
联系方式:0851-580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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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