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C 解析:所谓3G,其实它的全称为3rd Generation,中文含义就是指第三代数字通信。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手机(2G),第三代手机一般地讲,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本题正确答案为C。
110.D 解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显然李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此类。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这里的参加间谍组织特指以间谍人员的身份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李某只是作为敌国情报机构的专职医生,因此不构成间谍罪。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李某的行为并没有威胁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故不构成背叛国家罪。逐一排除A、B、C项后,可知本题答案为D。
111.B 解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A项说法有误。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C项中说“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错误。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D项中“一日折抵刑期二日”错误。根据《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可知,B项正确。
112.A 解析:《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由此可知A项错误,C、D项正确。同时,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
113.C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本题四个选项中的行为主体均为行政机关,因而解题的关键是区别行为的对象是否属于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A项王某显然是特定的公民;B项虽不是就某一个公民进行通报批评,但针对的是特定的一类人,即违反《义务教育法》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家长,因此也属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D项可以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集合,即税务机关对各类公民分别征收税款的行政行为的集合,本质上仍是具体行政行为;C项作出的虽然是具体的规定,但规定影响的并不是个别人或组织的权利义务,而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制定的普遍适用的规范,因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114.D 华图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故本案中王强的出生日期应以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日期为准。故本题答案为D。
115.B 解析: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在积极条件下,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合同成立条件。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一旦发生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时解除。案例中孙某以赵某与其女儿结婚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故属于肯定条件,排除C、D项。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显然案例中是在约定的事实出现时,赠与行为才发生效力,因此属于延缓条件。综上所述,案例中的情况属于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16.A 解析: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吴某在实施故意伤害的时候,精神病并没有发作,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且不存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故本题答案为A。
117.C 解析:南北朝时期,祖冲之为了计算圆周率,在自己书房的地面上画了一个直径1丈的大圆,从这个圆的内接正六边形一直作到12288边形,然后一个一个算出这些多边形的周长。从而得出圆周率π的值就在3.1415926与3.1415927之间,精确到小数点后7位,创造了当时世界上的最高水平。A项搭配正确。晋代的祖逖年轻时就有大志向,曾与刘琨一起担任司州的主将,与刘琨同寝,一次半夜里祖逖在睡梦中听到鸡的鸣叫声,他一脚把刘琨踢醒,对他说“别人都认为半夜听见鸡叫不吉利,我偏不这样想,咱们以后听见鸡叫就起床练剑如何?”刘琨欣然同意,后来二人都成了文武全才,这就是著名的“闻鸡起舞”。“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出自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而并不是辛弃疾所作。C项错误。宋江,字公明,是小说《水浒传》中的第一号人物,为梁山起义军领袖。作为文学形象,宋江是整部小说中最丰满、最立体、最复杂、最有艺术魅力的一个人。D项搭配得当。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118.B 解析:派出机关不同于派出机构。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相当于某一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职权;而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派出机构的行政职能具有单一性且与设置它的行政机关相同,因而被认为具有部门权限或专门权限机关的性质。所以B项公安派出所应属于派出机构,而不是派出机关。《地方组织法》第68条规定的派出机关有三类: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也称地区专员公署。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故本题答案为B。
119.C 解析:有空调的房间,要定时开窗通风,最热天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6℃,不要超过28℃,但不要低于24℃,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因此C项所述方法错误。
120.B 解析:“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意思是:沉船的旁边正有千帆驶过,病树的前头却是万木争春,体现了旧事物逐渐被新事物替代的哲理。“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的意思是:靠近水边的楼台因为没有树木的遮挡,能先看到月亮的投影;而迎着阳光的花木,光照自然好得多,所以发芽就早,最容易形成春天的景象。这句诗并没有新旧事物更替的关系。“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反映出自然界万物枯荣、生生不息的景象。“芳林新叶催陈叶”常用来比喻新人奋进破旧;“流水前波让后波”则比喻老人退位让贤。因此这句诗反映出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思是:山重峦叠嶂, 水迂回曲折, 正怀疑前面没有路, 突然出现了一个柳绿花红的小山村。这句诗告诉我们的哲理是:只要人们正视现实,面对重重艰难险阻,不退缩,不畏惧,勇于开拓,发奋前进,那么,前方将是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崭新境界。由此可知,符合题干要求的两句诗是①和③,故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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