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取《桂林市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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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严格查验考生证件及材料的原件。考生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生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1)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 (2)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如工作证、聘用合同书或会计资格证等),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申请少数民族照顾加分的有关材料的原件。 申请照顾加分应提交如下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民族有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民委开具的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 附件:2009年度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验证人员名单 桂 林 市 人 事 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