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2年6月10日上午8:30开始测试。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绿都大酒店(南宁市七星路133号)一楼大厅,可乘坐11路、3路、51路、60路、80路公交车到七星古城路口站下车,步行219米即到。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2年6月13日(具体集中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集中地点:绿都大酒店(南宁市七星路133号)一楼大厅,可乘坐11路、3路、51路、60路、80路公交车到七星古城路口站下车,步行219米即到。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9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红广,0771-2266317。
自治区林业厅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