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蓝常弟等24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2、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六楼视频会议室门前大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可乘坐6、19、29、34、39、46、74、76、206、211、601、603、609路公交车到民族金浦路口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司法行政岗位一需提供);
5、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司法行政岗位二需提供);
6、中共党员证明(报考司法行政岗位四需提供);
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8、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原件)。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遴选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六楼新闻发布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