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的报考条件,即:报考人员必须是进入广西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候录库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不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苏晶晶等1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11月1日(周五)15:00-17:3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自治区教育厅18楼会议室(南宁市竹溪路69号),可乘坐89路、213路、47路、34路、环城1路公交车到竹溪路市中级法院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厅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周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教育厅19楼会议室(南宁市竹溪路69号),可乘坐89路、213路、47路、34路、环城1路公交车到竹溪路市中级法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