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设置方案(试行)》(桂电人〔2014〕16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校内)管理办法(试行)》(桂电人〔2014〕16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聘用实施办法》(桂电人〔2014〕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实施办法
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聘用实施办法》(桂电人〔2014〕18号)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报送范围(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1.正高级二档及以上材料
(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表》(自然入档)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表》(评审入档)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汇总表(自然入档)》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汇总表(评审入档)》
2.正高级三、四、五档材料
(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表》(自然入档)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表》(评审入档)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汇总表(自然入档)》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申请汇总表(评审入档)》
(3)《正高级三、四、五档岗位拟聘用人员排序表》
3.《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聘用申请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二)报送材料格式
证明材料扫描后按顺序附在《申请表》后,双面打印提交纸质材料1式3份,其中业绩证明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核定原件,并盖章确认;《汇总表》、《登记表》、《承诺书》按要求盖章签字提交1式1份。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统一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将符合要求的所有电子材料刻盘报送或通过QQ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业绩计算时间为2009年10月至2014年9月;
(二)每个单位低职高聘人员总数不超过本单位核定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
(三)相关文件登录数字化校园查阅。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方进一,袁仲慧,联系电话:0773-229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