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东兴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定岗招聘的人员必须在报考的岗位上服务满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抽调。
聘用时间:2012年8月10日前完成
九、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十一、其它
1、本简章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东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dxrl.com/)上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 0770-7681247(东兴市教育局)
0770-7650078(东兴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