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
(2)综合分析能力;
(3)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4)学生工作能力;
(5)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
(6)仪表举止和气质,文明礼貌。
(三)试岗实习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试岗考察人选,入选人员将被安排到学校及各二学院学工部门担任为期二周的学生工作助理,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进一步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同意聘用的依据。在试岗实习中,学校安排住宿,伙食自理。
(四)考核
由学校分管领导、人事处、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试岗实习情况,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呈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公示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标准执行要求,费用自理。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校园网和校内宣传栏中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聘用
由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辅导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工作职责,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四、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7-2808023
(二)传真:0777-2808633。
(三)E-mail:qzxyrsc@126.com
(四)通信地址: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钦州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35000
(五)联系人:梁老师、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