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欧凤银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4年10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局(柳来路200号)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12231、4215334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局
2014年9月29日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报考单位及职务 笔试成绩 照顾加分 小计 面试成绩 总成绩 名次 考核结果 体检结果 备注
公共科目 能力测验
14122053509 欧凤银 女 共青团员 壮族 本科 学士 2013.07广西医科大学 药学专业 兴宾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兴宾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办公室防艾医师 54.6 60.6 3 118.2 75 193.2 1 合格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