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我院需要逐步引进一批技术高、业务精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我单位是自治区卫生厅直属的社会公益性、技术性科研事业单位。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草药濒危植物的挖掘整理以及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中草药咨询、新产品技术开发、研究,以及社区卫生服务。
二、招聘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统招统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获得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和2012年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4、普通高等学校的独立院校及专升本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动手能力强。
5、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精神。
6、全日制本科毕业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总分达到425分。硕士研究生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证书,或全国考试总分达到425分。
7、取得国家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的人数、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
招聘岗 位名称 |
人 数 |
专业 |
学历/职称 |
年龄 |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
其他资格条件 |
|
中药所 |
1 |
生药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4级 |
|
|
|
重点实验室 |
1 |
药物分析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6级,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
|
重点实验室 |
1 |
天然产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6级,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
|
化学所 |
1 |
药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
|
|
药理所 |
2 |
药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
|
门诊部 |
3 |
中西医临床、 口腔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中级职称10年以上 |
有执业医师证书优先,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
|
合计 |
9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