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骤和程序
公开推荐“四类优秀干部”工作从2012年5月上旬开始,至2012年7月中旬结束。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选派锻炼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公开推荐(5月上旬至5月31日)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工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登记表(组织推荐表)》及推荐人选名册。组织推荐的人选名额按不超过本县区、本单位领导职数的1.5倍掌握,并兼顾四类优秀干部的合适比例。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四类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报《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登记表(群众举荐表)》,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登记表(个人自荐表)》,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市公开推荐“四类优秀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办”)进行推荐。“四类优秀干部”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交叉。组织推荐、群众举荐的,同一人选只能推荐为一个类别的优秀干部;个人自荐的,只能自荐一个类别。同一人选被推荐为不同类别优秀干部的,由市公推办征求其意见,确定一个推荐类别人选。
(二)资格审查(5月上旬至6月5日)
对照各类别优秀干部应具备的条件要求,由市公推办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分类整理形成符合条件人选名单。
(三)组织考察(6月上旬至6月下旬)
根据资格审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市公开推荐“四类优秀干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150名“四类优秀干部”初步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结束后,通过适当范围在一定范围内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符合条件的人选补充进各级党政领导后备干部库。
(四)选派锻炼(7月上旬至中旬)
“四类优秀干部”人选名单确定后,由市公推办采取遴选方式,确定35名挂职初步人选,其中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各10名,少数民族干部5名,报经市公开推荐“四类优秀干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最终挂职人选。挂职采取“双向挂职”方式,即市直部门优秀干部按干部级别分别挂任县区、乡镇党政副职,县区、乡镇优秀干部按干部级别分别挂任市直部门副职、局长(主任)助理或副科长,挂职时间1年至2年。
挂职工作结束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挂职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条件成熟、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予以提拔使用;有发展潜力、暂不具备提拔条件的,采取交流轮岗等办法予以重用。
未尽事项,请向北海市公推办咨询。
办公地点:北海市和平路市政府大院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0779-2027099 0779-2033661
传真号码:0779-202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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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北海市公推办负责解释。
有关事项在北海政府门户网(http://www.beihai.gov.cn)、北海组工网(http://bhzg.beihai.gov.cn)、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上公布。相关表格可在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