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地点统一设在市区,详见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2.进入面试人员须按《公告》规定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4.面试前必须制定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5.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四、体检
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