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经卫生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博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及以上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卫生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
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药园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拟聘人员需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
2、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等信息,在药园网站和药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药园提出聘用意见,报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审批,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药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