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2年10月29日
体检集中地点:2012年10月29日上午7:30到自治区民政厅(南宁市民主路49号,可乘坐3、7、23、37、57、71、73、74、101、201、609路公交车到文化宫站下车)集中,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0月27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八楼会议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蓝挺 0771-2824186 13768275353
自治区民政厅2012年度从公务员侯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