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5名。
二、遴选范围
全区设区市以下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三、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跟班学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政治素质好,有强列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调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课题研究能力;
(五)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七)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