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月28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26号);咨询电话:5513268 、 13633027760。
(3)报名要求:
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士官证)、毕业证、驾驶证及相关获奖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党员证明、毕业证、驾驶证、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报名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由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和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
2.面试: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1:2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政审
此次招聘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一)待遇
1.每人每月145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险,由财政负责购买。
(二)聘用方式
1.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人才派遣服务合同。
2.聘用人员与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来的人才(聘用人员)签订人才派遣上岗协议书。
(三)管理
1.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本公司相关制度对被聘用的协管人员进行管理;
2.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按本单位相关制度对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来的人才(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四、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和来宾市智汇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