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柳州人事考试网或柳城人才网公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柳城县“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人事考试网或柳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和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72-761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