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招聘岗位数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评组由招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同时邀请县监察局、编办、人社局领导到场监督指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三)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从面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